各位,是不是覺得這個標題有些眼熟呢?沒錯,這就叫做「標題爆雷法」,還沒搞懂得麻煩回去複習一下「CLASS 41」就知道囉!
事件發生於Victor離開的三天後,當天晚上我接到上工簡訊後便習慣性的提醒一下我的室友Austin。對,你們沒聽錯,就是「室友」。
你們是不是在想說「CLASS 47」的時候我跟Austin不是說要一人睡一間,執行單人房計畫嗎?為什麼到現在還睡在同一間房裡。主要是因為搬來的Eric跟他朋友也只佔了一間房而已,人家房東都兩人睡一間了,我們怎好意思一人睡一間呢!他們沒有找人跟我們併房就不錯了,畢竟當初我們這間可是睡3個人啊!
我:「明天要上工耶,今天要早點睡了。」
Austin:「Wyatt, 我跟你說,我已經跟Lia提離職了,我6/15號就會離開。」
......
現在對我先斬後奏已經成為一種流行了嗎?
我:「蛤?你提離職了?」
Austin:「對啊,Lia有回覆我『OK』。」
我:「欸不是,那你離職之後要去哪?」
我就問一個不會說英文的人是能走去哪?
Austin:「喔,我會去『蔬菜場』工作,聽說那邊大部分的人都會說中文,所以不會英文也沒有關係。」
我:「你去哪兒找的『蔬菜場』的工作?」
Austin直接將手機拿到我面前說:「我就是在這裡配對到這個人的,他貼了他們論壇的貼文給我說那邊的蔬菜場還有缺人。」
我稍微看了一下,那是一個跟『彩虹』群體有關、黃黑色的app,應該...懂得人就懂?
但我還真沒想到這年頭連找工作都可以從交友app入手了?
只聽見Austin繼續說道:「這邊一個禮拜才賺200多澳幣真的太少了,聽說那邊每週都可以賺超過500澳耶!」
我:「但...如果是詐騙的話怎麼辦?」
Austin:「應該不會啦,他講話感覺起來蠻誠懇的啊!」
......
我就問有哪一位詐騙跟獵物聊起天來的時候會不誠懇?
不過,當時我雖覺不妥,但礙於舉不出澳洲當地有什麼比較具說服力的詐騙案例,所以我也只能放棄遊說Austin前往那個什麼鬼蔬菜場。
Austin:「那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
我連Victor都沒跟了,你還指望我會跟你去那種可疑之地嗎?
我先說我絕對沒有歧視的意思,只是一來那種app本來就存在著很多詐騙,二來我雖然常被誤認為是彩虹,但我也沒自信能跟一群彩虹自在相處。最後就是,萬一對方真的是詐騙,你就算被榨乾了也還有我們可以去救你好嗎?救一個人應該比救兩個人容易吧?
不過,「怕你被榨乾這種話」我是真說不出口,因此我只好回他說:「沒關係啦,我不太敢往外跑,我還是待在農場就好。」
「太好了!我本來就覺得只要有我們三個就夠了!」這是Gloria知道Austin要走之後所爆出的第一句話。
......
妳有種就當著Austin的面講啊妳!
欸,等等,不對啊!也就是說只要再過10天,台灣五人組就會只剩下我跟Gloria與Wayne了吧?那這樣我不就要獨自看你們倆放閃了嗎?
Gloria:「沒關係呀,我不介意你當『電燈泡』啊!」
......
但是我介意啊!小姐,我到底為什麼要整天看你們倆在那邊發電啊?
也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我萌生了要離開農場的念頭,也因此我在未來才有機會開啟更多的旅遊篇章!
這樣回想起來,我還真該感謝Austin給了我這個覺悟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