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通過了一個決議,而且是壓倒性票數通過,就是「外國籍與歸化者需陪餐滿10年始得任長執」的條款。
一通過馬上一堆人罵翻天,教內外都罵,一些外教派更是撿到槍拼命罵……所以這條款到底有什麼問題?為何總會會有壓倒性通過的狀況,大家又在罵什麼?先說,我完全理解總會為何會通過這個條款,也完全認同該想辦法避免各種奇奇怪怪的滲透,但總會這種處裡方法的確很不恰當。
但另一方面,大多數人罵總會的理由,老實說我覺得不大成理由,有些根本只是撒但的虛偽陳述而已,充滿對上帝國異相錯誤的理解,以下說明。
為何會有這條款?
長老教會有著漫長與獨裁勢力對抗的經驗,簡單說,有很多為義受逼迫的教訓,這是台灣其他教派完全沒有過的經驗(其他教派就算遇到也大多為零星個案),或者說,其他教派根本是靠著長老教會的努力才能在現在享受「基督徒富二代」的爽兵。
更別提還有不少根本過去就是黨國鷹犬的黨國教派(很多根本至今依然勒!例如我遇過的這個),這些根本是的潛伏在基督教陣營的假教會,他們這次當然也會跟著叫。
不必理會。
這一點大家務必先了解,長老教會一百六十多年來在台灣打拼,從清國、日本到國民黨政權,不管那一個都曾經想要把長老教會整個剷除掉,理由很簡單,因為台灣人的民主自由人權等普世價值思潮,就是長老教會引進的,畢竟這些本來就是源自於基督教神學,也就是要求行公義、好憐憫。
請注意行公義在好憐憫之前,但現在很多教會富二代其實只有各種廉價又虛偽的憐憫,口說愛世人,卻連基本的公義都看不清楚,就跟現任教宗一樣虛偽,一整個左膠與草化。
對,我常說有那種教會界的小草,這次真的看見一堆。
總之,台灣沒有哪個教會曾被邪惡勢力這樣努力滲透拼命打壓,白色恐怖檔案一公佈,長老教會相關檔案真嚇死人,所以現在總會裡的頭人當然會對這種事情萬般謹慎,畢竟他們一定都有相關經歷,也見證過很多不幸的發生。
實際上就連我受十多年而已都見過不少教會被滲透的例子,就別提那些在教會待一輩子的人了。
除非你渾渾噩噩都沒在注意,那我想這不叫你專心仰望上帝,而是你根本沒在愛鄰人。
我完全理解為何會有人提這種案子,而且還能高票通過,因為現在別說教會,而是整個國家都面臨嚴重滲透,還有一堆敵我不分,簡單說就是沒有是非判斷能力的人。要理解,最危險的不是那些想滲透的人,因為這種人永遠都有,你做得越好魔鬼越想攻擊,你看共諜主要任務是滲透民進黨還是國民黨?當然是民進黨,因為國民黨不用滲透,那叫自己人。
真正危險的是那些自以為博愛所以要多元包容的傻子,這種人叫做有用的笨蛋,因為上帝從來都沒要我們這要做。
從來都沒有,懂嗎?好好從頭到尾把聖經全部讀完好嗎?全部讀熟喔!不要給我斷章取義。
錯誤的規定方向
有一點比較現實,雖然我理解總會為何想防堵滲透,但這種規定的制定不該是如此,畢竟「外國籍」範圍實在太大了。
或者更現實的一點,當年國民黨安排的抓耙子其實都自己人,因為所謂滲透不見得是把人滲透進去,手伸進去就可以了。
但老實說,就算真要這樣規定其實也沒有什麼不可以,這種門檻本來就很常見,正如有選舉權跟有被選舉權不一樣,國家法令如此,人民團體當然也可以如此,教會身為一個「合法的宗教法人團體」,依照這些觀念去制定規矩根本沒有什麼問題,當然有人還是會念,但其實這些作法甚至連在道德上也沒太多可以追毛求疵的,因為你要說這是一種嚴謹的把關也沒什麼問題,要注意這次講的可是「長老與執事」,簡單說,算是比較庶務工作的職分。你要說屬靈長輩這種責任當然也有,但我更寧願把這種頭銜讓給任何「跟你合得來的人」,免得一邊要被說長執不關心會友一邊要被說長執管太多,這種父子騎驢的事情在教會裡實在太多了,自私的人才會以為教會有義務滿足你個人而你不用去關心別人。
但這規定依然有不恰當的地方,主要問題在於,到底本國籍與外國籍的差別在哪裡,你要能解釋清楚。
文化背景騙不了人,老實說近代才加入的信徒,根本沒有經歷過那段被迫害的日子,加上台灣對於歷史教育一向不用心(教會自己也一樣,這要反省,現在長老教會有多少在教育教會歷史的?),這種斷層很現實,老實說台灣人自己內部的差距搞不好還大過外國人(至少我非常清楚我的價值觀與台灣傳統華儒奴思想,打從小時候就天差地遠)。
長老教會為義受逼迫的年代我有體驗(我們家可是白色恐怖受難者家族),那些新來的教會富二代根本沒能力體會這種壓力,當然也更容易不負責任的隨口說什麼要全都接受,結果只會敗家。
拜託,全都接受就是現在的狀況,先不談什麼政治滲透,總會自己有一堆被靈恩系統、韓國企業教會經營手法、直銷幸福小組之類牽著鼻子走的長老教會,這才叫滲透好不好。
但話說回來,這些問題難道是外籍人士引起的?顯然不是阿!換句話說,總會的擔心是真,方向是對,但執行策略卻是錯的。
因為如果只說「外籍」,這樣說好了,很多外籍人士腦袋遠比台灣人清楚多了,你若問我,我還寧願就教派或黨派傾向去分勒!但有辦法分嗎?實務上做不到,而且一樣會被罵死。
更別提有多少長老會信徒自己知道什麼叫長老教會的神學傳統?自己人也不知道不是嗎?
換句話說,這是個無效的政策。
虛偽的多元與謊言的包容無須理會
總會這次決議一通過,各種指責撲天蓋地,當然也不意外就是了,尤其那些黨國教會,這幾年被各種民主運動押著打,難得可以吐一口氣,什麼鬼話都說得出來。
先說,如果你們不包容本國同志,管到外國人去幹嗎?
一堆人喜歡拿神愛世人說嘴,對,神愛世人,然後呢?你愛嗎?先說,連耶穌都把自己子女跟狗分開了,何況耶穌講的是愛鄰人如愛自己,所以要注意誰是鄰人,此外,不懂得自愛的人也別用說有能力愛別人了,自愛懂嗎?不要連保護自己都不會。
上帝的愛才沒那麼廉價,要說行公義與好憐憫,這樣說好了,要比社會福利慈善活動,再怎麼說長老教會都是歷史最久觸角最廣的,而且全是制度化的作為,真正可執行也可責信,少在那邊跟我唬爛什麼關懷要有溫度,會這講的教會通常自己財務不透明也不公開責信,去騙跟你們差不多的異教徒就算了,騙真正基督徒還差得遠。
只能說,這類指責很沒營養也沒意義,因為目前世界上最被扭曲最不健康的概念,莫過與多元與包容,這兩個詞彙早變成是非不分與淫亂不堪同義了。
我說的淫亂不是社會上的淫亂,而是神學上的淫亂,簡單說,失去對上帝的忠信。
你們根本不愛上帝,少騙人了,如果你愛上帝自然也會忌邪。
懂得忌邪的人自然會劃下各種警戒線,例如防止教會肢體裡面有髒東西進來。要說這樣是在歧視?好阿!瑞典的穆斯林現在說不想接受女人戴頭巾的人可以搬離瑞典,怎麼,乞丐趕廟公懂不懂?沒有是非善惡的界線不叫多元包容,叫為魔鬼開大門。這種話術拿去騙別人可以,騙真正基督徒就省省,上帝有無限的包容沒錯,但別以為無限包容就代表連錯誤都包容,更別以為換個包裝就能騙人。
上帝有無限的包容跟上帝沒有為是非劃出界限是兩回事,你們這些站錯邊的先反省一下。
當然,問題還是一樣,總會這規定規定不好,因為畫在一個不好的線上,雖然台灣外籍歸化者以原中國籍為大宗,而中國人的確是最不值得信任的一群(平均而言,少數例外就別說嘴了),但不管怎麼說這種劃分方式在實務上只會產生更大問題。
這跟釘根本土或認同住民之類無關(多得是拿長老教會信仰告白出來說嘴的人),因為,誰說訂個門檻就叫歧視?我開頭就說了,這作法根本是世界上非常常見的機制,就像大衛王那個拿繩子量敵人身高的作法,雖然看來很不對勁,卻很實際。
不然我反過來說,如果這樣就會動搖服事熱誠,是不是本身有該反省的地方?
這樣說好了,你以為大家都很愛當長執喔!拜託,去問問看,台灣人自己就有一堆巴不得自己也適用十年條款的,免得因為自己熱心就一路被堆工作最後被選去當長執。
自己去網路上查,多得是抱怨教會工作太多的,現在看到十年條款搞不好還會羨慕勒!這算那門子歧視?根本是外籍人士保障條款好不好?當長執吃力不討好,動輒得咎嚄外還常要被那些喜歡講給別人看表示自己很有屬靈高度的法利賽人譴責說是法利賽人、被人家當馬大做牛做馬使用然後還要被嫌不像瑪利亞。
所以就少在那邊唬爛多元或包容了,你們先回去罰寫一百遍,看會不會懂這兩個詞是什麼意思。
好好讀聖經很難嗎?那是基督徒基本功課耶!
聖潔的要求
聖潔有兩個層面,一個是把髒東西掃出去,一個是不要髒東西跑進來。
我完全理解總會為何有這樣的條款,雖然我也說了,這條款訂得很糟糕,所以被罵其實也不冤枉,但並不因此不追求聖潔,而聖潔必然包含排除錯誤(那種覺得怎樣都可以的髒東西就少來蹭了,你們就只是髒東西,不是別的)。
偏偏我們都有罪,這一點無可避免,換句話說,我們只能一直努力,但也要理解自己現有極限,因為那才是上帝作工的地方。
教會是上帝的肢體沒錯,卻也是屬世的組織,必然有組織會面對的各種侷限,何況長老教會本身的存在就一定會遭遇邪惡陣營的攻擊,畢竟長老教會一直堅持公義原則,對仇敵魔鬼來說台灣基督長老就會就是台灣最該攻剋的屬靈陣營(沒有之一),因為長老教會有夠大的現成組織(那些巨型教會基本上都是走歪的家族企業,自然會衰亡),夠多的社會資源(畢竟還有很多醫院學校之類週邊),還有明確的政治影響力(所以國民黨附屬的黨國教會對長老教會恨之入骨--去問問市面上講到長老教會就一臉不屑的教會人士,猜猜他是哪個黨的-對,反的是長老教會,其實重點是他個人政黨傾向帶來的仇恨)。
在這種狀況下,長老教會被釘上不但理所當然,反倒是種得勝者的記號,這就跟常有人抱怨有些長老教會被家族盤據一樣--那是年紀夠大結夠多果子的教會才有的奢侈抱怨,那些很菜的教會別以為自己不會有這種問題,那完全只是因為你們很菜(何況很多個別教會本身就是家族企業)又或者沒人想在你們教會成家立業。當然,被抱怨還是有問題應該去面對就是了,只是不要把老教會跟菜教會的處境混為一談,兩個狀況完全不同。
很多問題在長老教會這種老牌教會身上,其實是完全不同維度的問題,正如我開頭就提過,共諜會去滲透誰?魔鬼又會去滲透誰?我不是說長老教會沒問題,而是長老教會的問題往往跟其他教會非但很不一樣,很多時候根本在本質上衝突,也因此,上面提到不要讓髒東西跑進來的同時,還要處裡把髒東西掃出去的作業,其實真的很吃力(然後還要被說不包容不多元,不然你去叫靈恩派教會改用傳統儀式聚會看看,看誰不包容)。
我不否認總會這次作法的確有太多可以被抱怨的地方,但主要問題在於這政策在執行上預期效果很值得懷疑,而不是其他人抱怨的那些有的沒的,那些聽起來冠冕堂皇的理由拿聖經對照可以找到一堆推翻的說法,只是是各種錯誤挪用與自助餐式的剪貼,反倒不須在意。
總會可以怎麼做
老實說,我不知道,畢竟這種大組織,不在裡面也不知道實際運作還會有哪些複雜情形,例如某些偏鄉可能外配居多,你要限制這些人參與長執選舉,只會讓自己找不到人,而一些特定地區,則可能的的確中配居多,需要更加警醒。
到頭來,或許真該防堵的地方在於財產權,因為這一點是長老教會相較於其他教派比較有優勢的地方。
是這樣的,長老教會有個總會成立的法人團體,並由總會底下還有個中會,協助成立各小會(個別教會)。
我以前管人民團體的時候就常遇到這類問題,就是有教會想要興建教堂或買房子當教堂,卻發生無法「合法立案」的問題。簡單說,成立社團法人可以有「會館」,但那是屬於某某「協會」而不是某某「教會」。
這是現實問題,各位可以去看各教會,尤其是比較小間的,是不是他們門牌上可能除「某某教會」的名稱,還會多一個「某某協會」的名稱。很多時候,那是因為他們的建物其實是屬於協會而不是教會。
長老教會沒這問題,總會會出面出裡這類建築規定事物,可以合法興建「教堂建築」。不然有多教會建築其他在建築執照上面寫的叫做「會館」,在建築法規上是不同分類,財產處分方式也不大一樣。
我就遇過好幾個外教派與獨立教會來找我協助建物申請的事宜,我才知道原來有些巨型教會錢多到流油卻不願意出面當地方分支教會的起造人……
總之,因為建物是總會出面處裡的,產權也在總會,除非這教會後來自己變有錢,獨立成立財團法人,這時產權就屬於這個小會所有--而小會自然有隸屬的中會。
可能出問題的就是這個環節,有人可能用總會的資源成立教會,然後獨立之後把財產捲走--不只硬體,還包含信徒,後者更嚴重,整個神學歪掉變成異端。
這也不是沒發生過,我就知道幾個例子。
其他教派也有類似狀況,而且或許更容易出事,因為他們本來就沒總會在管理(幾個歐美有數百年傳統的老會比較安全),或者總會放生地方教會自己想辦法(等想出辦法來人家翅膀也硬了,其實網路上有不少靈恩派教會自己分裂各自成立山頭的資訊,不少還有產權糾紛)。
總之長老教會要防堵滲透,或許反過來從產權上面加強這類管制,同時強化排毒機制比較不會惹人嫌棄。
當然,這樣或許又要被嫌棄中央集權。但我真要說,總會其實已經太過分權到很多教會根本看不出是長老教會,各教會自己胡搞,沒有一致性的神學詮釋、縱容各種奇怪的教導內容……
對,真要說,長老教會已經是台灣教會裡最多元包容的教會了--連髒東西都包進來了,只為了虛幻的「把餅做大」,沒有過去那種嚴謹的門徒造就(這樣說好了,現在主日學沒在教看樂譜也沒教台語--對不起,這正是基督教會與釘根本土最基礎的部份之一--說起來,現在也多少會中有能力分部唱聖詩了,但我阿公、阿祖的年代這可是基督徒基本能力),連受洗門檻都很低到幾乎沒有(不想要門檻可以去其他教派謝謝,有些教派可以隨到隨洗,那是不同神學邏輯--我可沒說不可以)。
所以你真要在選舉上面做防堵的話,不然你增加「參與某些服事超過幾年」、「擔任過幾種以上職務」或者「小會一定人數認可其表現」之類條件,反倒說得過去(初代教會的執事選舉就有相關要求,部落時代對長老也有類似門檻存在),不要像現在很多長執候選人其實大家也不認識,這才真叫莫名其妙。
我在教會裡第一次投票就這樣覺得了,當然那時候我還很菜認識的人不多是一個原因(我們教會還不小),但候選名單裡超過一半的候選人我不認識,你要我投什麼?
總之,自己在投票制度上面做更好的改革,會比弄個效果很差的參選門檻要好。
結語
結果這篇一不小心寫那麼長,但這次我就不分段貼了。總之我知道總會遇到哪些困難,台灣教會有遇到哪些挑戰,這些全都很真實也該好好處裡,只是處裡方式也要同時注意到可能的反彈,畢竟這議案打從一開就很容易被人家做文章--雖然我覺得這議案真要這樣做也沒什麼不好,那些反對者的理由基本上都不構成理由,反倒暴露很多現實感的缺乏。
但重點在於這個提案老實說效果會很有限,更別提真要滲透,不用親自執行,叫配偶執行也可以,配偶總是台灣人了吧!
要懷疑外籍配偶之前,他的本國籍配偶不是更該被懷疑?至少我在懷疑中國人之前,我更會去懷疑他的台籍配偶。
希望總會可以調整一下作法,當然,面對的質疑也要理會一下,拜託,教會一切作為都該有神學依據,尤其這種不管怎麼做都會有人有意見(仇敵更會有意見)的事情,事先想好說帖是常識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