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Bismillāh al-Raḥmān al-Raḥīm)
前言:在慈憫中相遇
謹以最謙卑的心、最感恩的情、最和平的願,敬撰此文,獻給一切真誠尋道、護道、行道之人。
世人面對宗教仇恨與針對信仰團體之暴力,無不感到痛心。教堂、清真寺、猶太會堂、寺廟、錫克廟(Gurdwara)皆曾於不同時刻染上無辜者的血淚。聯合國於 2019 年通過第 A/RES/73/296 號決議,將每年 8 月 22 日定為「紀念基於宗教或信仰的暴力行為受害者國際日」(International Day Commemorating the Victims of Acts of Violence Based on Religion or Belief),正是因為這份共同的傷痛已成為全人類的呼喚。
伊斯蘭(Islām)的字根為 s-l-m,與「和平」(Salām)、「順從」(Islām)、「健全」(Salāmah)同源。其精神本即和平之教(Religion of Peace)。本文以最謙卑的態度,從《古蘭經》與聖訓的根本依據、伊斯蘭的核心概念、歷史典範、當代倡議、蘇菲智慧,以及普世價值之連結,分享一些反思,盼能與一切善知識共行於通往人間淨土、大同世界、共同善(the Common Good)與彌賽亞時代的道路上。
一、《古蘭經》中的和平與寬容根基
1.1 宗教自由的至高原則
真主於《古蘭經》中清楚啟示,信仰乃心靈與真理的相認,斷不容強迫:
「宗教絕無強迫;正邪確已分明。」(《古蘭經》2:256,黃牛章)
伊本·凱西爾(Ibn Kathīr)的注釋指出,這節經文意為「不可強迫任何人成為穆斯林,因為伊斯蘭的真理本身已清晰明朗」。歷代主流烏理瑪('Ulamā')一致認為此節為通則,未被廢除(non-abrogated),是伊斯蘭關於宗教自由的根本經文。
「你們有你們的宗教,我也有我的宗教。」(《古蘭經》109:6,不信道者章)
這節短而深遠的經文,為人類多元信仰共處奠定了神學基礎。
1.2 人類尊嚴的普世肯認
「我確已優待阿丹的後裔,而使他們在陸上和海上都有所騎乘,我以佳美的食物供給他們,我使他們大大地超過我所創造的許多人。」(《古蘭經》17:70,夜行章)
此處的「阿丹的後裔」(Banī Ādam)並未區分信仰,是對全體人類尊嚴的肯認。
「眾人啊!我確已從一男一女創造你們,我使你們成為許多民族和宗族,以便你們互相認識。在真主看來,你們中最尊貴者,是你們中最敬畏者。」(《古蘭經》49:13,寢室章)
此節清楚揭示:人類的多元(民族、語言、文化、性別)乃真主的造化之美,目的是「互相認識」(li-taʿārafū),而非互相敵視。
1.3 生命神聖不可侵犯
「凡枉殺一人者,如殺眾人;凡救活一人者,如救活眾人。」(《古蘭經》5:32,筵席章)
這節經文與猶太教《密西拿·公會篇》(Mishnah Sanhedrin 4:5)相互呼應,揭示生命之神聖跨越宗教界限。
1.4 保護一切禮拜場所
「他們被逐出故鄉,只因他們常說:『我們的主是真主。』要不是真主以世人互相抵抗,那麼許多修道院、教堂、猶太會堂、清真寺——其中常有人記念真主之名者——必定被人破壞了。」(《古蘭經》22:40,朝覲章)
此節極為珍貴:它將修道院(ṣawāmiʿ)、基督教堂(biyaʿ)、猶太會堂(ṣalawāt)、清真寺(masājid)並列,承認四者皆為頌念真主之地,並以保護宗教自由為伊斯蘭首次准許自衛戰爭的核心理由。古典法學家伊本·哈茲姆(Ibn Ḥazm,995–1063)據此宣稱:「若敵國侵犯我們的盟約之民(People of the Covenant),我們有責任全副武裝,甚至為他們而死。」
1.5 善待非穆斯林的明文
「真主沒有禁止你們善待和公平地對待那些沒有為你們的宗教與你們戰鬥,也沒有把你們從故鄉驅逐出境者。真主確是喜愛公平者的。」(《古蘭經》60:8,受考驗的婦人章)
「不要爭辯,除非用最好的方式。」(《古蘭經》29:46,蜘蛛章)
1.6 經文總覽表
經文位置 | 主題 | 核心教導 |
2:256 | 信仰自由 | 「宗教絕無強迫」 |
109:6 | 宗教多元 | 「你們有你們的宗教,我也有我的宗教」 |
17:70 | 人類尊嚴 | 真主優待阿丹的後裔(全體人類) |
22:40 | 保護禮拜場所 | 修道院、教堂、猶太會堂、清真寺皆受保護 |
49:13 | 多元的神聖目的 | 「以便你們互相認識」 |
5:32 | 生命神聖 | 殺一人如殺全人類 |
60:8 | 善待非穆斯林 | 公平、仁慈對待和平共處者 |
29:46 | 對話倫理 | 以最好的方式進行宗教討論 |
3:64 | 共同的話 | 「來吧!讓我們共同遵守一句對雙方都公平的話」 |
二、聖訓(Ḥadīth)與先知的典範
2.1 慈憫鄰居的教導
先知穆罕默德(願主賜他平安)一再強調善待鄰居,無論其信仰:
「吉卜利里不斷地囑咐我善待鄰居,以致我以為他將使鄰居成為遺產繼承人。」(《布哈里聖訓集》6014;《穆斯林聖訓集》2624)
伊斯蘭法學傳統將「鄰居」分為三類:穆斯林親屬鄰居、穆斯林非親鄰居、以及非穆斯林鄰居,三者皆有受善待之權利。
另一聖訓更觸及金律(Golden Rule)精神:
「你們中的任何人,若不能愛人如愛己,他的信仰就不完全。」(《布哈里聖訓集》13;《穆斯林聖訓集》45)
伊瑪目納瓦維(al-Nawawī)在其《四十聖訓》注釋中指出:此處「愛人」應作通則理解,包含所有「兄弟」即一切人類。
2.2 保護盟約之民(Ahl al-Dhimmah)
「凡欺壓盟約之民者、剝奪其權利、加重其負擔、強取其物者,復生日我將為他辯護,控訴此人。」(艾布·達伍德聖訓 3052)
「凡殺害盟約之民者,將不得嗅到天堂之芳香——而天堂之香氣可遠及四十年路程。」(《布哈里聖訓集》3166)
2.3 慈憫及於一切受造物
「慈憫者,至仁主慈憫之。你們慈憫大地上的人,天上的真主必慈憫你們。」(提爾米濟聖訓 1924)
「真主使憐憫之心分為一百份,他保留九十九份於己,僅將一份降於大地——這一份足以使母親憐愛其子、使動物相互照顧。」(《布哈里聖訓集》6469)
先知亦曾說一名妓女因給口渴的狗喝水而獲赦免、一名婦人因虐待貓而入火獄,顯示慈憫應延及一切有生命者。
2.4 對基督徒的特別保護
當納季蘭(Najrān)的基督徒代表團於公元 631 年訪問麥地那時,先知穆罕默德(願主賜他平安)親自接待他們於先知清真寺(Masjid al-Nabawī)中,並允許他們在清真寺內按其儀軌向東祈禱。這是歷史上有記載的第一次基督徒在清真寺中按其儀軌敬拜——是真正跨宗教款待(hospitality)的典範。
雖然神學討論未達共識(特別是關於爾撒/耶穌的本性),先知仍與他們訂立和約,保證:
「他們的生命、宗教、土地、財產——無論在場者或不在場者、其親屬與盟友——皆受真主的保護與穆罕默德的盟約所守護……任何主教、僧侶、教堂守護人皆不得被免職……」
三、《麥地那憲章》:多元共處的歷史典範
公元 622 年,先知穆罕默德(願主賜他平安)遷徙至雅斯里布(後稱麥地那)後,與當地穆斯林、猶太部落(如奧斯族與哈茲拉吉族)、基督徒與其他部族締結了《麥地那憲章》(Ṣaḥīfat al-Madīnah),約 47 條條款。許多學者認為這是人類歷史上第一份成文憲法。
其核心精神包括:
- 第 25 條:「猶太人有他們的宗教,穆斯林有他們的宗教」(La-hum dīnu-hum wa la-na dīnu-nā)
- 全城所有居民(穆斯林、猶太人、其他部族)構成一個共同的烏瑪(ummah wāḥida),享有共同的公民身分
- 多元宗教共組防禦聯盟,互不侵犯
- 透過協商(shūrā)而非武力解決紛爭
學者拉希德·甘努希(Rashīd al-Ghannūshī)指出:「我們穆斯林是幸運的,因為我們的第一個國家就是一個多元的國家。」當代著名思想家穆罕默德·巴姆耶(Mohammed Bamyeh)稱此為「一神論的多元主義」(monotheistic pluralism)。
四、伊斯蘭的核心慈悲概念
4.1 Raḥmah(慈憫)——真主之名的根源
每章《古蘭經》(除第 9 章外)皆以「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起首。在真主九十九美名(al-Asmā' al-Ḥusnā)中,Ar-Raḥmān(至仁主)與 Ar-Raḥīm(至慈主)是最常被呼喚、最具核心地位的兩個。
- Ar-Raḥmān:源自 raḥim(子宮),象徵真主對一切受造物無條件的、普世的慈憫——如同母親對胎兒無分別的愛
- Ar-Raḥīm:強調真主對信仰者與行善者持續、深入、回應性的慈憫
九十九美名中另含 al-Salām(和平者)、al-ʿAdl(公正者)、al-Wadūd(仁愛者)、al-Ghafūr(赦宥者)、al-Ḥalīm(容忍者)、al-Karīm(慷慨者)、al-Barr(行善者)等——這些都是穆斯林應在自身中體現的真主屬性。
「我派遣你,只為慈憫眾世界。」(《古蘭經》21:107)
先知穆罕默德(願主賜他平安)被稱為「慈憫的先知」(Nabī al-Raḥmah)。
4.2 Salām(和平)——伊斯蘭的詞根
詞彙 | 含義 | 關聯 |
Salām (سلام) | 和平、安寧 | 穆斯林彼此問候:As-Salāmu ʿalaykum |
Islām (إسلام) | 順從(於真主) | 與和平同源 |
Muslim (مسلم) | 順服者 | 透過順從真主而得內外和平 |
As-Salām (السلام) | 和平者 | 真主九十九美名之一 |
天堂稱為 Dār al-Salām(和平之家)。
4.3 ʿAdl(公正)與 Iḥsān(行善)
「真主的確命令公正、行善、施濟親戚。」(《古蘭經》16:90)
- ʿAdl:絕對的公正,包括對敵人的公正——「對某民族的怨恨,絕不要使你們不公道」(《古蘭經》5:8)
- Iḥsān:超越公正的行善與美——「以你彷彿看見真主的方式敬拜祂」(吉卜利里聖訓)
4.4 Ummah(社群)的廣義理解
雖然「烏瑪」常被狹義理解為穆斯林社群,但在《麥地那憲章》中卻包含猶太人與其他族群。《古蘭經》也提及:
「人類原是一個民族(ummatan wāḥidah)。」(《古蘭經》2:213)
4.5 Fiṭrah(人類本性)
「故你應當趨向正教,那是真主所賦予人類的本性。」(《古蘭經》30:30)
人類生而具有對唯一造物主與道德良知的天然傾向,這種「本性」(fiṭrah)跨越文化與宗教,是人類共有的內在指南針。
4.6 Tawḥīd(認主獨一)與人類共同的源頭
Tawḥīd 不僅是神學原則,更是世界觀:唯一的造物主創造了唯一的人類大家庭。一切人類皆源自阿丹與哈娃(亞當與夏娃),故彼此為兄弟姊妹。先知穆罕默德於辭朝演說(Khuṭbat al-Wadāʿ)中明言:
「眾人啊!你們的主是同一個,你們的父親也是同一個。阿拉伯人不優於非阿拉伯人,非阿拉伯人也不優於阿拉伯人;白種人不優於黑種人,黑種人也不優於白種人——唯有以敬畏(taqwā)為別。」
4.7 Khalīfah(代治者)對地球與眾生的責任
「我必定在大地上設立一個代理人。」(《古蘭經》2:30)
人類作為真主在大地上的代治者(khalīfah),對所有受造物——人類、動物、植物、生態——負有照管之責(amānah)。仇恨與暴力是對這份神聖託付的背叛。
4.8 核心概念對照表
阿拉伯文概念 | 中文 | 對「打擊仇恨」的意義 |
Raḥmah | 慈憫 | 一切行動的根本動機 |
Salām | 和平 | 個人、社會、生態的目標 |
ʿAdl | 公正 | 平等對待一切信仰者 |
Iḥsān | 行善 | 超越義務的慷慨與美德 |
Ummah | 社群 | 廣義含人類大家庭 |
Fiṭrah | 本性 | 人類共同的善之傾向 |
Tawḥīd | 認主獨一 | 共同源頭的肯認 |
Khalīfah | 代治者 | 對眾生的責任 |
Ḥikmah | 智慧 | 在多元中的辨識 |
Ṣabr | 堅忍 | 面對誤解與苦難 |
五、當代重要文獻與倡議
5.1 《阿米曼信函》(The Amman Message, 2004)
由約旦國王阿卜杜拉二世(King Abdullah II)發起,並有 200 位來自 50 多國的伊斯蘭學者於 2005 年 7 月達成共識,其後超過 500 位學者背書。
三大要點:
- 承認八個合法教法學派:四個遜尼派(哈乃斐、馬立基、沙斐儀、罕百里)、兩個什葉派(賈法里、宰迪)、伊巴德派、扎希里派,以及真正的蘇菲、阿什爾里、薩拉菲思想,皆為合法的伊斯蘭內部多元
- 禁止 takfīr(不可將穆斯林宣判為叛教者)
- 規範 fatwā(宗教裁決)的發布資格
意義:這是伊斯蘭歷史上一千多年來首次達成的「多元相互承認」,從根本上削弱極端主義以「叛教」為名行暴力的「教法基礎」。
5.2 《我們與你們之間的共同言辭》(A Common Word Between Us and You, 2007)
2007 年 10 月 13 日,138 位(後增至 216 位以上)來自 43 個國家、涵蓋遜尼、什葉、蘇菲、伊斯瑪儀、宰迪、伊巴德等各派別的穆斯林學者,致函全球 25 位基督教領袖(包括教宗本篤十六世、坎特伯雷大主教、東正教各宗主教)。
核心信息基於《古蘭經》3:64:「來吧!讓我們共同遵守一句對雙方都公平的話」(taʿālaw ilā kalimatin sawā'in baynanā wa baynakum),指出基督教與伊斯蘭都共享愛主」與「愛鄰人」兩大誡命,這是和平與合作的共同基礎。
「若穆斯林與基督徒之間不和平,世界就不可能和平。」——這是文件中最動人的呼籲。
5.3 《馬拉喀什宣言》(Marrakesh Declaration, 2016)
2016 年 1 月 25–27 日,應摩洛哥國王穆罕默德六世邀請,來自 120 多國的 250 多位穆斯林學者、領導人與宗教少數代表(包括伊拉克的迦勒底基督徒)齊聚馬拉喀什,主題為「伊斯蘭多數國家中宗教少數的權利」。
該宣言適逢《麥地那憲章》1400 週年,明確指出:
- 重申《麥地那憲章》原則:宗教少數享有平等公民身分(citizenship)
- 「以宗教為由侵犯伊斯蘭國家內宗教少數的權利,是不可容忍的」
- 呼籲穆斯林學者發展涵蓋多元群體的「公民身分法學」(jurisprudence of citizenship)
- 呼籲將《麥地那憲章》原則納入伊斯蘭國家憲法框架
5.4 《人類兄弟情誼文件》(Document on Human Fraternity, 2019)
2019 年 2 月 4 日,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與愛資哈爾大伊瑪目(Grand Imam of Al-Azhar)艾哈邁德·泰伊布(Ahmed el-Tayeb)於阿布達比共同簽署,為史上首份天主教教宗與穆斯林最高權威之一共同簽署的文件。
核心宣言:
- 「對話作為道路,互助作為準則,相互理解作為方法」
- 「宗教、膚色、性別、種族與語言的多元,是真主以智慧所願」
- 譴責一切以宗教之名的恐怖主義與暴力
- 呼籲教育、媒體、政治領袖共同建立兄弟情誼的文化
2020 年 12 月 21 日,聯合國大會一致通過將每年 2 月 4 日定為國際人類兄弟情誼日。同一文件也啟發了教宗方濟各的通諭《眾位兄弟》(Fratelli Tutti, 2020)。2023 年,阿布達比啟用了「亞伯拉罕家族之家」(Abrahamic Family House),同址包含一座清真寺、一座教堂與一座猶太會堂,作為文件精神的具體呈現。
5.5 聯合國 8 月 22 日國際日
2019 年 5 月 28 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第 A/RES/73/296 號決議,由波蘭、巴西、加拿大、埃及、伊拉克、約旦、奈及利亞、巴基斯坦、美國共同提案,將每年 8 月 22 日定為「紀念基於宗教或信仰的暴力行為受害者國際日」。
決議重申:
- 對一切針對人民、住所、商業、學校、文化中心、禮拜場所的暴力行為的譴責
- 「恐怖主義和暴力極端主義不應與任何宗教、民族、文明或族群相聯」
- 國家負有保護宗教或信仰權利的首要責任
5.6 當代倡議對照表
年份 | 文獻/倡議 | 主要參與者 | 核心貢獻 |
2004–2006 | 阿米曼信函 | 約旦國王 + 500+ 位穆斯林學者 | 內部多元承認、禁止 takfīr |
2007 | 共同言辭 | 138+ 位穆斯林學者致 25 位基督教領袖 | 基於「愛主、愛鄰」的對話 |
2014 | 致巴格達迪公開信 | 126 位穆斯林學者 | 以教法駁斥「伊斯蘭國」 |
2016 | 馬拉喀什宣言 | 250+ 位學者 + 摩洛哥國王 | 保護宗教少數、平等公民身分 |
2019 | 人類兄弟情誼文件 | 教宗方濟各 + 大伊瑪目泰伊布 | 普世兄弟情誼與多元的神聖性 |
2019 | 聯合國 A/RES/73/296 | 聯合國大會 | 8 月 22 日國際紀念日 |
2020 | 國際人類兄弟情誼日 | 聯合國大會 | 2 月 4 日 |
六、蘇菲智慧:愛之宗教與存在之合一
6.1 伊本·阿拉比(Ibn ʿArabī, 1165–1240):愛的宗教
這位來自西班牙穆爾西亞的安達魯西亞蘇菲大師,被尊為「至大導師」(al-Shaykh al-Akbar)。他在《慾望的翻譯》(Tarjumān al-Ashwāq)中寫下千古流傳的詩句:
「我的心已能容納一切形式: 它是羚羊的草原、修士的修道院、 偶像的廟宇、朝聖者的天房、 妥拉的法版、古蘭經的經文。 我隨從愛的宗教,無論愛之駝隊向何處行進—— 愛即是我的宗教,我的信仰。」
伊本·阿拉比的「存在之合一」(Waḥdat al-Wujūd)並非泛神論,而是指:唯有真主擁有真正的「存在」(wujūd),萬有皆為真主屬性的彰顯(tajallī)。如此,對受造物的暴力,即是對造物主彰顯的褻瀆。
他並提出「諸宗教之合一」(Waḥdat al-Adyān)的思想:所有真誠的宗教傳統,最終皆指向同一真理之源。需謙卑說明:此一觀念在伊斯蘭歷史上有不同詮釋,主流烏理瑪有同意亦有保留,但其對培養跨宗教慈悲的精神貢獻廣為承認。
6.2 賈拉勒丁·魯米(Jalāl al-Dīn Rūmī, 1207–1273):普世之愛
土耳其孔亞(Konya)魯米陵寢上刻著他的詩:
「來吧,來吧,無論你是誰, 流浪者、敬拜者、愛離別之人——都來吧。 我們的旅隊並非絕望之旅。 即便你已千百次破誓, 還是來吧,再次來吧,來。」
魯米於 1273 年 12 月 17 日歸真時,送葬隊伍中包括基督徒、猶太人、穆斯林與其他信仰者——所有人都來緬懷這位體現了普世之愛、超越宗教、種族、國籍界線的大師。
魯米的詩句:
「燈各有不同,光卻是同一個;它來自彼岸。」
「閉上你那帶分別之眼,張開你那帶結合之眼吧。」
6.3 其他蘇菲洞見
- 拉比雅·阿達維亞(Rābiʿa al-ʿAdawiyya, 717–801):純粹為愛而愛真主,不為怕地獄、不為求天堂
- 哈拉智(Manṣūr al-Ḥallāj, 858–922):「我即真理」(Anā al-Ḥaqq),體現愛者與被愛者的合一
- 賈米(Jāmī, 1414–1492):宇宙是真主美的鏡子
- 印度蘇菲傳統(Chishti 道團): 尼扎姆丁·奧利亞(Niẓām al-Dīn Awliyā')、阿米爾·胡斯魯(Amīr Khusraw)等推動印度教徒與穆斯林之間數百年的和平對話
七、實踐層面:在日常中織就和平
7.1 跨宗教對話的伊斯蘭基礎
伊斯蘭的跨宗教對話並非晚近的妥協,而是來自《古蘭經》的明令:
「除依最優的方式外,你們不要與信奉天經的人辯論……我們所崇拜的和你們所崇拜的是同一個神明。」(《古蘭經》29:46)
「信士、信奉猶太教者、基督徒、賽白教徒——凡確信真主與末日並且行善者,必受真主的報酬。」(《古蘭經》2:62, 5:69)
7.2 穆斯林日常的反仇恨實踐
層面 | 實踐方式 |
個人 | 每日 17 次的禮拜中念誦「至仁至慈」;以 Salām 問候鄰里;克制憤怒(kaẓm al-ghayẓ) |
家庭 | 教導子女《古蘭經》22:40 對所有禮拜場所的尊重;講述先知與納季蘭基督徒的故事 |
鄰里 | 善待非穆斯林鄰居;分享節日食物;參加跨宗教社區活動 |
清真寺 | 設立「開放清真寺日」;邀請非穆斯林訪問;參加跨宗教禱告(同處而各依其儀) |
學術 | 推動公民法學(fiqh al-muwāṭanah)與少數法學(fiqh al-aqalliyyāt)的研究 |
媒體 | 拒絕仇恨言論;發布慈悲、和平的伊斯蘭真實面貌 |
政策 | 支持反仇恨犯罪立法;推動 A/RES/73/296 等國際倡議的落實 |
7.3 對抗極端主義的內部努力
- 教法層面:《阿米曼信函》禁止 takfīr;2014 年的《致巴格達迪公開信》(Open Letter to al-Baghdadi)由 126 位學者簽署,逐條駁斥「伊斯蘭國」(Daesh)對伊斯蘭法的扭曲
- 教育層面:愛資哈爾大學、扎伊圖納大學等改革教材,強調慈憫優先於懲罰
- 社區層面:印尼的伊斯蘭教士聯合會(Nahdlatul Ulama)與穆罕馬迪亞(Muhammadiyah)推動「Islam Nusantara」與「人道伊斯蘭」(Humanitarian Islam),2024 年共獲扎耶德人類兄弟情誼獎
- 女性層面:印尼女性烏理瑪會議(KUPI)等推動女性學者參與和平建設
7.4 應對誤解伊斯蘭的方法
謙卑地理解:誤解雙方皆有責任。穆斯林一方需以更清晰、更慈悲的方式呈現信仰;非穆斯林一方則可透過閱讀經典原文、認識真實穆斯林鄰居、訪問清真寺、參與對話,超越媒體上的刻板印象。
「勿輕侮地反詆(受造物的崇拜對象),免得他們昧無知識地反詆真主。」(《古蘭經》6:108)
伊斯蘭甚至禁止穆斯林辱罵他者所敬拜的對象,以免引起惡性循環的仇恨。
7.5 媒體、教育與社區的具體呼籲
- 媒體:負責任的新聞報導應避免將個別暴力事件籠統歸咎於整個信仰群體;社交平台應落實聯合國《打擊仇恨言論行動戰略》(2019)
- 教育:將《人類兄弟情誼文件》、《麥地那憲章》、各宗教的金律納入學校課程
- 社區:每年 8 月 22 日(聯合國紀念日)與 2 月 4 日(人類兄弟情誼日)舉辦跨宗教紀念與祈禱
八、連結普世價值:邁向人間淨土與彌賽亞時代
8.1 大同世界與伊斯蘭的呼應
《禮記·禮運大同篇》:「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
此一願景與《古蘭經》的精神深深共鳴:
「他們把自己所愛的食物施捨給貧民、孤兒、俘虜。」(《古蘭經》76:8)
「凡善行,無論其大小,必獲報酬。」(《古蘭經》99:7)
「天下為公」即是 ʿAdl 與 Iḥsān;「不獨親其親」即是 Ummah 的廣義開展;「老有所終」即是社會福利(zakāt, ṣadaqah, waqf)的精神。
8.2 共同善(The Common Good)與 Maṣlaḥah
伊斯蘭法學中的 Maṣlaḥah(公共福祉)與西方哲學中的「共同善」高度相通。Maqāṣid al-Sharīʿah(伊斯蘭法的終極目標)包含五大保護:
- 保護宗教(Ḥifẓ al-Dīn)
- 保護生命(Ḥifẓ al-Nafs)
- 保護理智(Ḥifẓ al-ʿAql)
- 保護後裔(Ḥifẓ al-Nasl)
- 保護財產(Ḥifẓ al-Māl)
當代學者如塔哈·賈比爾·阿勒瓦尼(Ṭāhā Jābir al-ʿAlwānī)等已將「保護尊嚴」(Ḥifẓ al-Karāmah)與「保護自由」(Ḥifẓ al-Ḥurriyyah)加入此清單。保護一切人的這五至七項權利,即是共同善的伊斯蘭表達。值得特別注意者:第一項「保護宗教」依古典法學家如沙提比(al-Shāṭibī)的理解,包含保護所有信仰群體之宗教信仰自由——非僅限穆斯林。
8.3 彌賽亞時代:馬赫迪與爾撒的再臨
伊斯蘭末世論(Islamic Eschatology)中包含對未來和平正義時代的盼望:
- 馬赫迪(al-Mahdī, 受引導者):在末世前出現的義人領袖,「將以正義充滿大地,正如其曾被不義所充滿」
- 爾撒(耶穌)的再臨:根據主流聖訓傳統(《布哈里》、《穆斯林》、《艾布·達伍德》等),爾撒(願主賜他平安)將從天而降至大馬士革白塔(Minārat al-Bayḍā')附近,與馬赫迪同心,戰勝騙子達加爾(Dajjāl),「打破十字架」(指停止以神性崇拜爾撒,而非破壞十字架物件本身,如諸多注釋家所辨明),「殺豬」(象徵終結混亂),帶來持久的和平與公正
在這段彌賽亞時代,聖訓描述「大地將充滿和平,如器皿充滿水」,「狼與羊將共處,孩童將與蛇玩耍」(意象上呼應《以賽亞書》11:6–9)。
需謙卑說明:遜尼派與什葉派(尤其十二伊瑪目派)對馬赫迪的具體身分有不同理解——遜尼派多認為他將是先知後裔中尚未出現的人物,什葉派十二伊瑪目派則相信他即是隱遁中的第十二位伊瑪目穆罕默德·賓·哈桑(Muḥammad b. al-Ḥasan al-Mahdī)。然而雙方一致認為他與爾撒將共同建立公正與和平的時代。
這一願景與猶太教彌賽亞時代、基督教千禧年、佛教彌勒下生、儒家大同等普世盼望深深呼應——所有真誠的傳統,都在等待那同一個慈悲與公正的時刻。
8.4 人間淨土的伊斯蘭表達
在我們等待那終末的彌賽亞時刻之前,每一個善行、每一次寬恕、每一次跨宗教的擁抱、每一座被保護的禮拜場所、每一個被守護的信仰者生命——皆是將「和平之家」(Dār al-Salām)逐步呈現於大地上。
「真主呼籲人到和平之家。」(《古蘭經》10:25)
人間淨土不是等來的,是用慈憫一磚一瓦建造的。
九、總結:以慈憫為光,走向團結
打擊宗教仇恨與針對信仰團體的暴力,對穆斯林而言不是被動的「政治正確」,而是主動的信仰實踐——是對真主名號 Ar-Raḥmān 的呼應,是對先知慈憫典範的繼承,是對 17:70「優待阿丹後裔」、22:40「保護一切禮拜場所」、49:13「互相認識」、5:32「殺一人如殺全人類」的具體履行。
從《麥地那憲章》到《馬拉喀什宣言》,從先知接待納季蘭基督徒到教宗方濟各與大伊瑪目泰伊布共簽《人類兄弟情誼文件》,和平的傳統從未中斷,慈憫的火炬代代相傳。
從魯米的「來吧,無論你是誰」到伊本·阿拉比的「我的心已能容納一切形式」,伊斯蘭最深的精神乃是擁抱式的、容納式的、相愛式的。
願這份慈憫、這份和平、這份對共同善的追尋,與一切善知識——猶太教的 tikkun olam(修復世界)、基督教的「愛鄰人」、佛教的「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儒家的「天下為公」、道家的「上善若水」、印度教的 vasudhaiva kutumbakam(世界是一家)、錫克教的 sarbat da bhala(一切人的福祉)、巴哈伊信仰的「世界是一個國家,人類是其公民」——共同編織成人類大同的錦繡。
「我們已使你們成為一個中正的民族,以便你們為世人作證。」(《古蘭經》2:143)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一切讚頌全歸真主,眾世界的主。」
十、感恩與謙卑聲明
致謝
謹以最深的感恩,呈獻於:
- 真主(Allāh):至仁至慈的造物主,一切光、一切善、一切真理的源頭。願祂赦免本文一切錯謬,並使其中或有點滴的善,惠及眾生。
- 先知穆罕默德(願主賜他平安)一切受啟示的使者——亞當、努哈(諾亞)、易卜拉欣(亞伯拉罕)、穆薩(摩西)、達伍德(大衛)、爾撒(耶穌)——願平安降臨他們所有人。
- 歷代烏理瑪、聖訓學家、注釋學家、蘇菲大師:伊本·凱西爾、塔巴里、加札利、伊本·阿拉比、魯米、伊本·哈茲姆、伊本·泰米葉、易卜拉欣·阿勒瓦尼、阿卜杜拉·賓·拜耶(Abdullah bin Bayyah)、賈瓦德·穆格尼亞(Jawād Mughniyya)等,及一切默默傳承光明的學者。
- 當代為和平努力的領袖:約旦阿卜杜拉二世國王、加齊王子(Prince Ghazi bin Muhammad)、摩洛哥穆罕默德六世國王、教宗方濟各、大伊瑪目艾哈邁德·泰伊布、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扎耶德人類兄弟情誼獎的所有得主,以及一切默默無聞、在社區中織就和平的男女。
- 歷代跨宗教夥伴:從先知與納季蘭基督徒、阿西西的聖方濟各與蘇丹卡米勒、莫卧兒的阿克巴大帝與其多元宗教對話、至今日所有真誠對話的猶太教士、基督教神父牧師、佛教高僧、印度教智者、道儒師長——感恩你們與我們共行。
- 所有信仰團體的受害者:那些在教堂、清真寺、猶太會堂、寺廟、錫克廟內倒下的無辜者——願主賜你們平安,願你們的犧牲不至徒然,反成為點亮人類良知的光。
- 讀者您:願這份反思能為您的生命帶來絲毫的安慰與啟發。
謙卑聲明
本文僅為作者一介微塵,在浩瀚伊斯蘭智慧大海邊自我反思、自我省察的記錄。
作者學識淺薄、修為微小、生命有限,文中必有錯謬、疏漏、不周、不當、誤譯、誤解之處,皆是作者個人之不足,與伊斯蘭真實莊嚴的精神無涉。一切美好若有,皆源自真主之賜;一切不足若存,皆是作者個人之過失。
伊斯蘭真理之大、聖人智慧之深、烏瑪歷史之長、慈憫之海之無垠——絕非任何一篇文章所能涵蓋。本文僅為指月之指,非月本身;僅為飲海之滴,非海本身。
敬請讀者印證
敬請尊敬的讀者:
- 以《古蘭經》原典印證:直接閱讀阿拉伯文原典與多元譯註(伊本·凱西爾、拉茲、塔巴里、馬杜迪、優素福·阿里、阿薩德〔Muhammad Asad〕、馬吉杜丁·哈塔布〔Mustafa Khattab〕等)
- 以聖訓典籍印證:《布哈里》、《穆斯林》、《艾布·達伍德》、《提爾米濟》、《奈薩儀》、《伊本·馬哲》等六大聖訓集,以及什葉派《四大典籍》
- 以善知識請益:尋訪您所在地真誠、慈悲、有學養的烏理瑪、伊瑪目、蘇菲長老、跨宗教夥伴
- 以自身實修印證:透過禮拜(ṣalāh)、紀念真主(dhikr)、施捨(zakāh/ṣadaqah)、齋戒(ṣawm)、朝覲(ḥajj)、善待鄰里(iḥsān)等身體力行的修持,親嘗信仰的真味
請勿執著於文字,文字僅是手指;請看向手指所指的月亮——即活生生的慈憫真主、慈悲先知、與您內心深處的 fiṭrah(純淨本性)。
若文中有任何冒犯、不妥、誤解、不慎之處——
敬請讀者見諒。
願至仁至慈的真主,賜福每一位閱讀此文的人,賜福您的家人、社區、國家、地球,以及一切受造物。
願和平降臨於我們、降臨於您、降臨於一切尋求和平的人。
As-Salāmu ʿalaykum wa raḥmatullāhi wa barakātuh. (願真主的平安、慈憫、福澤降臨於您。)
平安。願平安。但願平安。
參考文獻
一、伊斯蘭經典
- 《古蘭經》(al-Qur'ān al-Karīm),重點章節:1:1-4, 2:143, 2:213, 2:256, 3:64, 5:8, 5:32, 5:69, 6:108, 10:25, 16:90, 17:70, 21:107, 22:40, 29:46, 30:30, 49:13, 60:8, 76:8, 99:7, 109:6。
- 《布哈里聖訓實錄》(Ṣaḥīḥ al-Bukhārī),相關聖訓編號:13, 3166, 6014, 6469。
- 《穆斯林聖訓實錄》(Ṣaḥīḥ Muslim),相關聖訓編號:45, 2624, 2937。
- 《艾布·達伍德聖訓集》(Sunan Abī Dāwūd),相關聖訓編號:3052。
- 《提爾米濟聖訓集》(Sunan al-Tirmidhī),相關聖訓編號:1924。
- 《伊本·馬哲聖訓集》(Sunan Ibn Mājah),Kitāb al-Fitan, no. 4085。
二、古典著作
- Ibn Kathīr, Tafsīr al-Qur'ān al-ʿAẓīm(《古蘭經注》)。
- al-Ṭabarī, Jāmiʿ al-Bayān fī Ta'wīl al-Qur'ān。
- Ibn Hishām, al-Sīrah al-Nabawiyyah(《先知傳》)。
- Ibn Ḥazm, al-Muḥallā。
- Ibn ʿArabī, al-Futūḥāt al-Makkiyyah(《麥加啟示》)、Tarjumān al-Ashwāq(《慾望的翻譯》)、Fuṣūṣ al-Ḥikam(《智慧之凸印》)。
- Jalāl al-Dīn Rūmī, Mathnawī-yi Maʿnawī(《精神瑪斯納維》)、Dīwān-i Shams-i Tabrīzī。
- al-Ghazālī, Iḥyā' ʿUlūm al-Dīn(《宗教學科的復興》)。
- al-Shāṭibī, al-Muwāfaqāt fī Uṣūl al-Sharīʿah。
- al-Nawawī, al-Arbaʿūn al-Nawawiyyah(《四十聖訓》)。
三、歷史文獻
- 《麥地那憲章》(Ṣaḥīfat al-Madīnah / Mīthāq al-Madīnah, 622 CE)。
- 先知與納季蘭基督徒的盟約(公元 631 年),記錄於 al-Wāqidī, al-Ṭabarī, Ibn Saʿd 等史料中。
- John Andrew Morrow, The Covenants of the Prophet Muhammad with the Christians of the World, Angelico Press / Sophia Perennis, 2013。
四、當代倡議與官方文獻
- The Amman Message(阿米曼信函), 2004–2006. https://ammanmessage.com
- A Common Word Between Us and You(我們與你們之間的共同言辭), 2007. https://acommonword.com
- Marrakesh 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Religious Minorities in Predominantly Muslim Majority Communities(馬拉喀什宣言), 25–27 January 2016.
- Open Letter to al-Baghdadi(致巴格達迪公開信), 126 Muslim Scholars, 19 September 2014.
- Document on Human Fraternity for World Peace and Living Together(人類兄弟情誼文件), Pope Francis & Grand Imam Ahmad al-Ṭayyib, Abu Dhabi, 4 February 2019.
- Pope Francis, Encyclical Fratelli Tutti, 3 October 2020.
- UN General Assembly Resolution A/RES/73/296, "International Day Commemorating the Victims of Acts of Violence Based on Religion or Belief," 28 May 2019.
- UN General Assembly Resolution A/RES/75/200, "International Day of Human Fraternity," 21 December 2020.
- UN General Assembly Resolution A/RES/75/309, on advocacy of hatred and discrimination, 21 July 2021.
-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UN, 1948, Articles 18–20.
- UN Plan of Action to Safeguard Religious Sites, 2019.
- UN Strategy and Plan of Action on Hate Speech, 2019.
五、學術著作
- William C. Chittick, The Sufi Path of Knowledge: Ibn al-ʿArabī's Metaphysics of Imagination, SUNY Press, 1989.
- William C. Chittick, The Self-Disclosure of God: Principles of Ibn al-ʿArabī's Cosmology, SUNY Press, 1998.
- Annemarie Schimmel, Mystical Dimensions of Islam,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1975.
- Seyyed Hossein Nasr, Islam: Religion, History, and Civilization, HarperOne, 2003.
- Tariq Ramadan, In the Footsteps of the Prophet: Lessons from the Life of Muhamma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7.
- Reza Shah-Kazemi, The Spirit of Tolerance in Islam, I.B. Tauris, 2012.
- Mohammad Hashim Kamali, Citizenship and Accountability of Government: An Islamic Perspective, Islamic Texts Society, 2011.
- John L. Esposito, The Future of Isla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0.
- Craig Considine, "Religious Pluralism and Civic Rights in a 'Muslim Nation': An Analysis of Prophet Muhammad's Covenants with Christians," Religions, 2016.
- Ahmed El-Wakil, "The Prophet's Treaty with the Christians of Najran," Journal of Islamic Studies, 27:3, 2016, pp. 273–354.
- Mohammed Bamyeh, The Social Origins of Islam: Mind, Economy, Discourse,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999.
六、機構與資源
- The Royal Aal al-Bayt Institute for Islamic Thought, Amman, Jordan.
- The Royal Islamic Strategic Studies Centre (RISSC).
- Forum for Promoting Peace in Muslim Societies, Abu Dhabi.
- Higher Committee of Human Fraternity. https://forhumanfraternity.org
- Muhyiddin Ibn ʿArabi Society. https://ibnarabisociety.org
- UN Office of the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 (OHCHR), Special Rapporteur on Freedom of Religion or Belief.
七、跨宗教與普世價值參考
- 《禮記·禮運大同篇》。
- Nostra Aetate(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宣言,1965)。
- 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 Christian Witness in a Multi-Religious World, 2011。
- Religions for Peace (世界宗教者和平會議) 各屆宣言。
- Charter for Compassion (慈悲憲章), 2009, 由凱倫·阿姆斯壯(Karen Armstrong)發起。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一切讚頌,全歸真主,眾世界的主,至仁至慈的主,報應日之主宰。 (《古蘭經》1:1-4)
Wa ākhiru daʿwānā an il-ḥamdu li'llāhi rabbi'l-ʿālamīn. (而我們最後的祈禱乃是:「一切讚頌全歸真主,眾世界的主。」)(《古蘭經》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