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實例
數年前,幫一家企業進行主管勞動法令訓練課程,課間休息時HR跑來跟我說:「老師,你剛剛有沒有發現我們有位主管臉色怪怪的?」
『沒有耶,怎了嗎?』
「老師你剛剛在課堂上提醒大家:『 如果有同事離職,請你幫忙用資遣方式來處理,千萬不要答應喔,不然很可能會惹火上身….』,我們那位主管就是你說的苦主啦!他之前有慘痛教訓……」

一念之仁,幫了別人害了自己跟公司!
舉手之勞,不損己又利人,你幫嗎?狀況一:相處多時的部屬要離職,他想請公司幫他開非自願離職證明,這樣他就可以去申請失業給付。部屬說失業給付是勞保局發的,自己可以寫切結書切結說是自願離職不會跟公司要資遣費,你心想公司不用付錢就幫了!
狀況二:自己負責的部門有位讓人頭痛的部屬,你正頭痛於不知如何處理他時,他來跟你說他在思考要不要離職,但是因為擔心短期生活費而猶豫,問你說可否公司用資遣來處理,這樣他可以去領六個月失業給付當作生活收入,你心想老天爺在幫你就答應他了!
以上兩種狀況,好多家企業因此嚐到了苦果!
被幫助的員工,離職後去申請失業給付,然後回過頭拿著非自願離職證書來跟公司要求資遣費,結果公司還是付了!

你以為保護自己的切結書,其實是自證己罪的鐵證!
「當初員工有親簽切結書啊,為何公司還要付資遣費給他?」
我們想像一個場景:離職員工拿著公司開立的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去勞工局申訴公司未給付資遣費!公司要證明他是自願離職的武器就是手上的離職切結書,但是你敢拿出去給勞工局嗎?提醒大家切結書上的重點:『我自願離職』!
你等於在跟勞工局自首:我明知員工自願離職而提供不實的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協助員工以詐術使勞保局公務員將不實內容登載於政府系統,詐領失業給付。(同時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詐欺兩罪嫌)
如果你知道這後果,你敢拿出來嗎?

東窗事發,你是必然被拖下水的人!
即便那位離職員工不是『軟土深掘』的壞心人,但如果他傻傻不小心被勞保局抓包呢?
當勞保局問他:你明明是自願離職,為何詐領失業給付?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哪來的?
你該不會覺得他為了保護你,會硬著頭皮跟勞保局說:是我自己偽造的!
你願意幫人一忙,背上官司嗎?

幫人取得不該得到的,迴力鏢總會回到你身上!
也許你會說:不會啦,我跟這員工很熟,他做人不會這樣!他哪有那麼笨會被抓到?
我要說:縱使他不會這樣對你,你也一樣在付出未察覺的代價!
你用言行在告訴你公司的員工:『原來公司所說的誠信,是這樣的啊!』『原來我以後也可以這樣請公司幫忙喔!』
企業主與主管的一言ㄧ行,都是企業一點一滴的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