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工作重點應放在教育志業
或許因為環境的影響,有的教師並不是把工作重點放在為學生好的教育作為上,而是著意於先存證自保。例如,新接班級,對於班上不守規矩的、有各種狀況的學生,先蒐集相關輔導資料,例如小事就要學生寫悔過書並留存、積極轉送輔導單位等,以便將來出狀況時迴避責任。同時,把心力放在成績好的同學及經營其家長關係,以自證自己教學沒問題並藉此獲得部分家長的有力後援。然而,用什麼心態做了什麼,別人也會感受到什麼,且教師自己也會將自己往所做的方向去製造出那樣的結果。這樣就難以避免導出「處理衝突」或「援引後援來抵擋衝突」成為教師工作的經常內容,而對工作感到不適。這樣其實是捨本逐末!教師工作的重點應回到傳道、授業、解惑的本職上,才能得到更多教師工作所具有成就與溫暖。教師工作本來就是一個良心志業,本來就有很多內容是超出於作為一份「工作」在法律上所規定的工作範圍與工作量(例如放學後回應家長的簡訊)。且教育面對的是變化的、有自我意識的人,具有不確定性,不能認為付出了什麼就一定能得到什麼樣的回報。因此,如果經常抱著付出很多但回報卻不成比例的心態工作,當然必定經常感到委屈、不值。若能以志業的心態從事,正面的去處理工作負擔上的難處(例如,正面說明及約定回應家長簡訊或電話的時間,而不是以「憑什麼下班還要做這些事」的態度處理),教師工作上有些負面感受應該能被正面感受所取代。
另外,教師這個身份,有較多的形象束縛及自我要求,若從負面的角度看,當然是教師工作的苦處,但是,任何工作都有職務上的特色、義務、形象,而從事此工作者,能認為自己的工作是特別的、以自己的工作為榮,部分原因也正是因為在此職務上別人所沒有的義務、形象,也以此呈現出此工作身份的特點,也往往就是選擇該職業的原因之一。這在選擇職業(志業)時就已經做了選擇。若在包含了這些基本元素的相關考量下選擇了這份工作,卻抱怨這些元素,則心中產生矛盾不滿,也就難以避免,可能也就需要重新斟酌所選的工作是否適當。
至於,遇到不理性無理取鬧的業務對象(學生或家長),這在任何職場都可能遇到,不能算是教師工作所專屬。這可能只能在待人處事及本職學能上盡量提升,確實重視理性溝通、協調改善,盡量把事情處理好。若一直抱持敵視的態度,肯定無法讓事情變好,而且還會對學生造成其他傷害(而這是教師工作首要重視要避免的)。
202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