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協會的一場教育訓練當中,聽到台上的專家分享,現在的企業,寧願用智障,也不要用精障,因為智能障礙的員工,只要訓練妥當,模式是固定的,他們相對比較穩定。精神障礙的員工就好像未爆彈,比較難受控制,所以企業以及老闆們最不想雇用的身心障礙類別,就是精神障礙。
我所服務的協會裡面,有一隻專案要提早結束了。專案的人事分別是一個專案管理員和三個陪伴輔導員。那三位陪伴輔導員都是由勞力發展署轉介過來符合弱勢條件的人,因為他們符合那些弱勢的條件擁有弱勢的身分,所以能夠獲得一些政府專案給他們的就業機會。
剛開始好像沒有什麼問題,但是慢慢地,我後知後覺的耳聞到,有一位男性的陪伴輔導員,竟然向協會申訴,他被職場霸凌!而霸凌他的就是另外兩位女性的陪伴輔導員。但是另外一方面,也有流言說,那個男的陪伴輔導員,只是被叫去打掃,就說同事在霸凌他。從這件事衍生出來越來越多的事情。
那位男性陪伴輔導員開始出現一些脫軌的行為,例如說他要打官司告對方,告同事。他要檢舉並且打電話到勞發署告狀,申訴。有的時候甚至一天上午就打了二十幾通電話,讓主管單位不勝其擾。我後來才知道原來專案管理員,因為覺得那三位陪伴輔導員太難管理了,早就遞了辭呈,早就跟主管們提出她想要辭職,覺得身心俱疲做不下去了。
後來事情越鬧越大,因為有申訴案件成立,主管們必須要一個一個會談,一個一個約談,還要做紀錄,還要再向上呈報。而那位男性輔導員威脅揚言要告其他人。要告主管單位,甚至還出示了一些他以前告別的單位的紀錄給主任看。
後來勞發署也受不了,建議我們協會乾脆把這個專案提早結束,收掉。這樣一來,專管員和三位陪伴輔導員都會失去工作,因為專案結束了,他們也就沒有工作了,必須離開。
當秘書長向理監事們提出要提早結束專案的諮詢的時候,每一位理監事都投了同意票,每一位理監事都同意提早結束專案,趕快將這事解決掉。
當我今天上班的時候,發現桌上有一個字條,那是叮嚀我,要開收據給專案管理員,因為她竟然為協會捐款了20,000塊錢!我很驚訝她為什麼要捐這麼多的錢給協會呢?明明她已經身心俱疲,雖然主任還有其他人都很支持她安慰她,但是我知道她的薪水也不高,竟然捐了兩萬元給協會再離開,我很想問問她到底這麼做的原因是什麼,但是我一直找不到機會問。
有人說這個專案的結束,就好像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有一次我加班,在辦公室裡面和主任因為這隻專案的事,而討論起精神疾病的議題,主任說著她從前遇到的一些精神疾病患者的情況,以及她對精神疾病的認識。我完全不能告訴他們其實我也在看身心科,就某一個方面來說我也是一個患者。那個男性的陪伴輔導員造成了大家許許多多的困擾,大家會有這樣的反應也不能說是歧視吧?
只是我覺得諷刺。因為他們並不知道正在和他們講話的我,也是一個病人。當天回家後我暗自下定決心,我希望自己在工作上能夠表現良好,做出成績,讓大家看到我是一個可靠,值得信任,值得尊敬的人。在他們發現我也是身心科患者的那一天之前。我想要達成這樣的目標。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下一句是什麼呢?讓我們一起來搜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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