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明天做》閱讀筆記(七):運用封閉式清單,告別分心與「救火」〉2026-04-24
佛斯特提出的第五項原則,是我們在第一篇文章中,已經略為預告過的「封閉式清單」。這個技巧是「界定限制」的一種應用,也是「重要事,明天做」的核心方法。
「先列好、再出發」的封閉式清單
與開放式的清單相反,所謂的「封閉式清單」,意味著當我們寫完所有事項後,我們會明確地在事項後面加上一條「終止線」,在理想的情況下,我們便可以心無旁鶩地處理線上的所有事情,不讓任何新來的工作打斷我們,破壞我們制定好的計畫。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最常使用的封閉式清單是「購物清單」。當我們出門買菜,或者為朋友聚會購買飲料零食時,我們會在出門前將所有要買的東西列在清單上,做完最後確認之後,封閉它,出門前往賣場。
當我們抵達賣場,我們會依序找到清單上的物品。也許我們不能找齊所有商品,但我們會清楚地看到,清單上的物品被一一劃掉。而且,就像我們集中處理訊息和email時體會到的好處,當我們把要買的東西全部列完再出門,就可以在相應的商店或區域一次買齊,不必想到什麼就又跑一趟。
我們的工作清單也應該如此。相較於把「一切還沒做的事情全都列出來,隨時想到就隨時加進去」的傳統待辦事項清單,封閉式的「今日工作檢查表」幫助我們把每天要做的工作框定起來,我們可以專注在這些已經寫下的事項,避免因各種有吸引力或乍看之下緊急的事項分心。
用好封閉式清單,就不必擔心排序問題
當我們面對傳統的開放式代辦清單,我們經常必須面對「先做什麼、後做什麼」的排序問題。我們往往會優先處理最緊急的事情,不然就是最輕鬆、感覺阻力最小的事情。但這麼做的結果是,我們幾乎永遠不會去做那些「不輕鬆且沒有明確期限的事」--譬如創造一項副業。
而且,優先做緊急的事的後果是:隨著你把這幾件緊急的事做完,其他事的期限又朝你逼近,最後,你將感覺自己一直在救火,永遠都備感壓力。而如果有段時間剛好沒有緊急期限,我們可能會鬆懈下來,好幾天用比較低效率的方式隨意工作,直到幾天後,緊急期限又再一次大舉逼近,我們又開始匆匆救火。
但如果我們使用的是封閉式清單,「先做什麼、後做什麼」將不再是一個會造成我們困擾的問題。你可以先從複雜的事情或相對牴觸的事情開始做,也可以先做自己當下最想做的事情,這都沒關係,因為清單裡的工作總量已經固定,而且那個工作量,本來就是你在週期裡面能夠做完的(否則就是你接了太多不該接的工作,這一點我們會在之後的原則中討論)。
我們也可以把任何一項相對複雜的工作拆成細項,做成檢查表(Checklist)。這張檢查表裡提到的所有項目,就是你要完成這項工作所需要做的所有事情。所以,它和每日工作一樣不會增加、只會減少,而且一旦你一一做完這些相對簡單的步驟,你會驚喜地發現,本來看起來龐大複雜的專案,已經被你順利地完成。
在後續的文章中,我會繼續說明應用封閉式清單能為我們帶來的好處,看看這個方法能如何幫助我們清理積壓工作、減少日常隨機因素對工作的干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