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不願開啟的沉重
說實話,每當社會新聞出現類似的悲劇,內心湧現的只有無盡的可悲與難過。作為教育者,那種無力感讓人窒息。
本想避而不談,但最近校園裡發生的「嚇貓事件」,以及背後牽扯出的家庭文化與對抗邏輯,像一記重錘,再次敲醒了我。
「嚇貓事件」後的連鎖反應
在走廊上,一個驚嚇貓咪的無心之舉,引發了跨年級的摩擦,這類日常瑣事在學校太容易發生了。
高年級的學生在走廊欣賞野貓,一名中年級的學生故意將野貓嚇跑。高年級的學生對中年級的學生表達不滿,而中年級學生選擇回家向高年級的哥哥尋求助陣,要求哥哥教訓對方。

這不禁讓人聯想起 2023 年新北國中割喉案的影子。這種處理問題的方式正是「青少年邊緣次文化」最差的具體展現之一。
「青少年邊緣次文化」的入侵:為什麼他們選擇「找人處理」?
青少年邊緣的次文化,核心特徵在於對「即時正義」的追求。在功能失調家庭成長的孩子,往往在同儕中尋找「講義氣」的歸屬感。對他們而言,正當管道太慢或沒用,找人「處理」能立刻看到對方的恐懼,這種暴力威懾力,就是他們最便捷的生存策略。
- 即時的正義感: 學校管教輔導沒用、法律程序沒用。找人「處理」能立刻看到對方道歉或恐懼,這種即時回饋更符合生存邏輯。
- 權力與威懾: 追求「視覺上的強大」。對他們來說,讓人「害怕」等同於獲得「尊重」。
- 家庭價值的複製: 中年級學生的父親本身就是這種文化的實踐者。當孩子從小看到的是「拳頭大的人說話」,他自然會學習這種「生存策略」,將正當指責轉化為「被欺負」的受害者心態,進而召喚武力。
教育現場的困局:只有義務,沒有權力
我們一出生首先接觸的是「家庭」,接著是「學校」,最後才是「社會」。學校本應是協助學生銜接社會的橋樑,但在處理衝突事件時,教育者卻陷入了「有責無權」的泥淖。
- 家長的期待: 當事件發生,大多家長來到學校,他們不只想知道真相,更期待事情能被立即制止,且不會再發生。
- 教育的侷限: 學校能給的答案,往往不是家長要的「處罰或制裁」。這真的並非學校不作為,而是在法律規範下,學校能做的僅限於「輔導、預防」。當教育現場缺乏強制力,正義的落實便顯得毫無力量。
- 教育者只有義務: 現行的教育方針非常強調學生的受教權與輔導義務,卻剝奪了學校管理高風險個案的「權力」。我們不能強制家長上親職教育,更不能要求家長配合。
- 家長不動,教育就卡住: 這是第一線最真實的哀鳴。現實中,超多家長跟我說:「我管不動小孩啦!」,那到底誰能管? 如果連最親近的家長都放棄了,難道要讓失去威懾力的法律與疲於奔命的老師或社會來承擔這一切嗎?
法律的崩壞:不符比例原則的「最後防線」
法律是社會秩序的最後一道防線,但當這道防線失去威懾力,甚至淪為加害人的避風港時,人們便會失去對規則的敬畏,轉而尋求「私法正義」,形成惡性循環。
- 失衡的比例原則: 2023 年新北國中割喉案震驚社會,殺人竟僅判處約 12 年。最令社會大眾無法接受的是,若扣除先前收容與羈押時間,犯罪者最快可能在 2028 年就能聲請假釋、回歸社會。
- 制度性不公: 被害家屬無法閱覽加害者的相關資料,但受害者全家的個資卻被對方掌握得一清二楚。
- 法律成了加害者的保護傘: 現在的孩子資訊過於發達,他們清楚知道法律對未成年人的寬容,進而「選擇」犯錯,因為他們深知法律拿他沒轍。在學校更是如此,清楚知道學校老師對他們沒轍,因而無所不為。這種對制度的輕視,讓學生在面對衝突時,優先選擇最暴力的路徑。真的,當法律不再讓犯錯者感到恐懼,反而成了加害人的避風港,人們便會失去對規則的敬畏。
我們要何去何從?
如果「家庭」失能、「學校」無權、「法律」無力,社會的崩解將從校園開始。面對困局,我們必須調整:
- 重申法律威信: 法律必須針對重大校園犯罪重審比例原則,不能讓「年齡」成為規避嚴厲制裁的絕對藉口。法律若不能喝止罪惡,人們就沒有遵守的理由。
- 教育權力的重整: 在保障學生受教權的同時,必須賦予學校維護集體安全的實質處置權力,而不僅僅是讓老師獨自承擔所有的壓力。
- 落實家長責任: 家長是孩子最最最重要的人,相信沒有一個家長會讓自己的孩子變成加害者,請家長在面對管教困難時,能積極與社政、學校合作,而非放棄。
「嚇貓事件」只是日常。當學校環境裡「找人處理」的手段取代了法治程序,反映的是整體社會在「家庭」、「學校」與「法律」有著巨大缺口。教育不該是家長失職後的補救包,法律也不該是失去威懾力的條文。唯有讓犯錯者明白:選擇錯誤行為必將支付沈重代價,正義才能重新回歸校園。
法律不該是加害人的避風港,教育更不是老師單打獨鬥的戰場。
家長是孩子最重要的人,當我們堅持不放棄時,孩子才不會選擇錯誤的行為。唯有讓家庭、學校與法律重新連線,我們才能讓正義不再是空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