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間裡沒有開燈。
只有牆上那顆紅點,在黑暗中規律地亮著。
我坐在床沿,雙手撐著床墊,背微微彎著。
沒有哭,也沒有任何表情,只是很安靜地看著眼前的一切。
安靜到,我可以聽見自己呼吸的聲音。
眼前那顆顯眼的紅點讓我很不舒服。
它赤裸裸提醒我,自己的價值從來沒有真正離開過「被看著」這件事。
閉上眼睛的瞬間,我回到青春洋溢的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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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時期))
18歲的我,對婚姻有著很天真的想像。
我相信,愛情會帶我離開原本的家庭,走向一個安全的未來。
我經常想像自己穿著白紗,讓我父親牽著我的手,親手把我交給一個值得託付的人。
而我一直在等那個人出現。
大學的某個午後,我認識了他。
他說著自己的故事,分享著自己的興趣----布袋戲、棒球還有生活裡的細節。
我很認真參與他的生活,認真地聆聽,認真地希望自己是「懂他的人」。
我以為,這就是愛情的開始。
漸漸地從熟識到交往,進而發生關係。
那一晚,我痛到幾乎撕裂。
但不是我願意的。
我催眠自己,告訴自己:「這是愛,因為我有被需要,那就是被愛。」
後來的日子裡,慢慢習慣配合、習慣討好、習慣讓對方開心。
我跟他在租屋處有一個小天地,把自己硬生生成為就是和他相伴一輩子的人。
五年。
守著18歲時對婚姻的幻想、承諾,以及那間一起租的房子。
但最後我才發現,自己守著的,只是一場只有我才相信的故事。
直到他發生車禍以及劈腿之後,畢業,是我們之間的轉折點。
愛情和人生是分開的,我一直都是這麼想,理所當然會認為,他要追求他想要的,是正常的,卻不知道 ,我也把他一起送給了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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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現在的房間))
牆上的紅點還亮著。 我睜開眼,看著它。 那不是監視器的光,而像是另一種凝視—— 男人的眼睛。 那種不眨、不移開、只把你當成物品的眼神。
紅點微微跳動,我的記憶又被拉回到幾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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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
遇見另一個人,我以為可以讓我再次相信愛情。
每天關心我、指導我、陪我聊天,告訴我他會帶我走出迷惘。
我以為自己正在變好, 以為那是救贖。
後來我才知道,那只是另一種靠近的方式。 一種慢慢侵入我生活、我的脆弱、甚至摧毀我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堅強還有價值觀。
發生關係之後,一切都變了。
他是已婚的,卻告訴我:「你才是我的愛, 但名份不能給。 承諾不能給。 未來不能給。委屈妳了。」
每一次見面,最後都只剩下一件事。
我再次把「不願意」吞下去, 再次告訴自己:「這是愛。」
兩年了。
我把自己縮到很小,小到連自己的道德界線都踩碎了。
小到只剩下「被需要」
這件事能讓我感覺自己還存在。
整個過程裡,我沒有哭。
是我已經不知道,自己還有沒有資格難過。
我覺得自己很髒。
像電影裡,被用完就丟掉的充氣娃娃。
沒有情緒,沒有尊嚴,沒有價值。
只剩下被使用過的痕跡。
我再次看向牆上的紅點。
監視我的,從來不只是那顆鏡頭。
還有那些男人看著我的眼睛。
那些眼神裡只有慾望、控制、佔有,和評價。
而我卻花了十幾年,把那樣的眼神,當成「被愛的證明」。
我後來才知道:
控制不是愛。
佔有也不是愛。 犧牲自己去成全對方,更不是愛。
如果一段關係裡,你開始害怕說「不」,那就不是愛。
我的身體其實一直都知道。
它會僵硬、會抗拒、會疼痛。
只是我從來不聽。
重新學會問自己一句話:
「我願意嗎?」
如果答案不是肯定的,那就停下來。
我花了很久才明白:
我不是因為被愛,才有價值。
我是因為存在,就有價值。
不需要任何人證明。
牆上的紅點還在亮。
但這一次,我沒有再移開視線。
因為我知道了。
真正需要被看見的,不是那顆紅點。
是我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