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去台東大學分享,學生反應相當熱烈,謝謝與我互動的各位。
分享會後,有個學生來找我聊,提及自己正能量很足,也很樂意分享給別人,但發現過度的話會讓自己陷入能量不足的狀態。我覺得這位同學是位非常善良的人,所以更應該練習肯定自己的「不給予」,因為「給予」並不是你的責任或義務。
我有一本譯作,書名是《如何自在做自己》,五月十三號會上市。書中有個影響我很深的概念,分享給大家,尤其是昨天跟我交流的你。
不要用對方的負面情緒來定義自己,如果你確定自己沒有做錯任何事情。
你很樂於給予,他人很樂於收下。可是一旦你慣於給予,對方慣於收下,你的給予就有可能成為理所當然。一旦理所當然,你不給予了,就可能會引發對方的負面情緒。
這是你的問題嗎?
當然不是。
我知道你喜歡幫助別人,所以你更應該先把自己照顧好,才更能幫助到那些真正需要你的人,而非只是會把你消耗殆盡的人。
人生的核心終究是自己。別人會來,別人會離開。會永遠百分之百陪在你身邊的,就只有你最親愛的自己。
所以,溫柔善良樂於助人的你,請好好疼惜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