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講一個居家照顧服務員(居服員),如果薪水結構採用「拆帳制」時,在請產假期間,薪水到底該怎麼算的故事。
友人提問:拆帳制在結構上,是「每完成一個服務組合就抽成(例如 55%)」,外觀上極度像「時薪」(有做才有錢)。且居服員通常沒有固定工時與上班日數,班表隨案家需求調派。
而產假長達 8 星期,基本上原本的班都會先抽給別人上。
那麼,法條規定產假期間工資要「照給」。但如果根本沒有班,要怎麼個給法?
請留意,此時不能用「沒排班、沒出勤,沒有工時」為由不給薪。

拆帳制居服員產假該如何給薪?
讓我們來看看「論件計酬」的官方計算見解究竟是什麼樣子。
▋(一)法理診斷:拆帳制月結之「對照組」
➤ 拆帳制(計件)之本質:
實務上,居服員的「拆帳制」薪資約定,如果要對應到《勞基法》的用語,就是「按件計酬」或「計件」。
➤計算原則:以薪資「結算方式」區分
•過去,勞動部曾以105年2月2日勞動條2字第1050130240號函釋,指出:
……二、查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現行基本工資為每月新臺幣(以下同)20,008 元;每小時 120 元;前者係指勞雇雙方約定按「月」計酬,且依法定正常工作時間時數上限(每週 40小時)履行勞務之最低報酬,後者則係勞雇雙方約定按「時」計酬者單位時間之最低報酬。三、爰勞雇雙方原所約定之給薪方式如為按件計酬但按月結算者,其於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作所給付之工資當不得低於每月基本工資;如係按件計酬但按日結算者,其日薪於法定正常工作時間內,不得低於每小時基本工資之數額乘以工作時數之金額。……
簡單來說,按件計酬勞工,是按照結算方式(月結/日結),據以區分「基本工資」(115年起為最低工資)對照組,應與「時薪」或「月薪」進行對照。
☆至於論件計酬基本工資問題,請參考過去的文章【論件計酬沒底薪不違法...嗎?認清最低工資的遊戲規則】
•對於「產假工資」的計算標準,實則勞動部 112.12.20勞動條2字第 1120148854 號函,仍延續該區分標準,指出:
一、依本部 103 年 10 月 7 日勞動條 2 字第 1030131931 號令釋略以,勞動基準法第 50 條第 2 項規定所稱「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女工為計月者,以分娩前已領或已屆期可領之最近 1 個月工資除以 30 所得之金額,作為計算產假停止工作期間之工資,但該金額低於平均工資者,以平均工資為準。勞雇雙方所約定之工資給付方式如為按件計酬但按月結算者,亦依前開令釋計月者之規定辦理。
二、內政部主管勞工事務時期 76 年 5 月 9 日台(76)內勞字第 500942 號函及本部歷次函釋與前開說明未合部分,自即日停止適用。
簡單來說:按件計酬且「按月結算」者的產假工資計算標準,對應至「計月」之勞工。
▋(二) 實務診斷:產假工資的計算標準
➤103年令釋揭示的「取高」原則:
計月勞工之產假工資計算,以下列二者較高者,作為「1 日產假工資」:
•分娩前已領或已屆期可領之最近一個月工資除以 30 所得之金額。
•平均工資(依勞基法第2條第4款規定,按最近 6 個月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總日數)。
➤ 按日計給:
得出「1日工資」後,直接連續計算 56 天給勞工。 這代表不會有「沒排班,不用『照給』錢」的問題,也不需要像時薪勞工去推算未來8週原本該有多少工作時數。
☆至於時薪制產假問題,請參考過去的文章【時薪制工讀生也有產假:拆解「未來 8 週沒排班」的給付爭議】
▋(三)研究室點評:論件計酬勞工的「反直覺」計算
➤ 診斷結果:
「產假工資照給」,實務上不少人會卡在「沒有應該上的班,如何『照給』」的死胡同裡。但實務上最常見的「拆帳+月結」勞工,其計算對照組是「月薪」勞工,故回歸103年令釋,其實產假工資並不需要去顧慮「該期間到底有沒有班要上」。
➤ 按件計酬且按月結算之對照組框定:
其實勞動部早於105年針對基本工資之評價方式,即揭露以「按月結算」或「按日結算」,來決定「對照組」的規則。並於112年後陸續針對「特休未休工資」、「產假工資」及「職災原領工資」等做出解釋。且無一例外,凡按件計酬且按月結算者,計算對照組都是「月薪」。
#勞資碎碎念
#法莫如顯
#按件計酬且按月結算
#依計月者之方式辦理
——— 後記
拆帳制這個薪資計算方式,在居服員體系基本上非常的常見。但勞動部其實的很多相關解釋,都是112年底至113年間出爐的。
有在運用拆帳制(按件計酬)且「月結」的事業單位,最需要先習慣的大概就是「對照組不是『時薪』」這件事情。
也就是說,原本「時薪」(有做有錢)思維的「沒班要上,產假或職災期間如何計薪」疑問,其實都可以先擱置一旁。因為計算對照組都是「月薪」。
最後的問題只剩下「正常工時所得」如何計算而已。但這個就讓我們日後再聊了。
謹記:「獲取有憑有據的資訊,是預防爭議及解決爭端的第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