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藝術》

我們總以為,幸福是一種「得到」。
得到理想的生活、穩定的感情、被愛、被理解、被世界溫柔對待。於是人不斷向外追尋,期待某一天,會有某個人、某件事,剛好填補內心長久以來的空缺。
但後來我漸漸發現,真正讓人感到幸福的時刻,往往不是終於獲得了什麼,而是在某個瞬間,突然真正理解了「愛」這件事。
Erich Fromm的《愛的藝術》圍繞著一個核心觀念:我們以為自己缺的是「被愛」,但很多時候,我們真正缺少的,是「去愛」的能力。
愛不是偶然發生的情感,而是一種需要學習的能力。而幸福,也許正誕生於這份學習之中。
人最深的渴望,也許是不再孤獨
從出生開始,人便開始經歷分離,離開母親的懷抱、離開熟悉的環境、離開某些重要的人,而各式各樣的分離最終形成了焦慮。長大後,我們嘗試各種方式對抗這些焦慮:社群媒體、戀愛、工作、人際關係、娛樂,甚至讓自己不停忙碌。
我們總希望有人能理解自己,希望有人能陪伴自己,希望在某個人面前,終於不用再那麼用力地活著。而愛情,往往被視為最終解答。
我曾經以為,愛就像是看到一朵玫瑰,不自覺地伸出手,即使知道會受傷,仍然無法停止靠近。
但這似乎更偏向激情,激情之所以令人著迷,也許正是因為它太短暫。它像瞬間照亮黑夜的火焰,讓人短暫忘記內心的空洞,彷彿只要彼此相愛,人就不再是一個人。但當激情退去,人仍然必須重新面對自己。
《愛的藝術》裡提到,人最大的需求之一,是克服分離感。人渴望與他人結合,渴望擺脫孤立。但真正成熟的愛,並不是只透過強烈的情感依附來逃避孤獨,而是在理解孤獨之後,依然願意靠近另一個人。
愛最困難的地方,不是相遇,而是理解
後來我愛上了一個人。
她很自由,也很真誠。她不吝於展現自己的感性與激情,能毫無保留地擁抱當下,像是不願被世界馴服的小鳥。她會靠近你、依賴你、與你共享親密,但當關係開始試圖被定義時,她又會本能地後退。
那時還身為旁觀者的我,其實很納悶。
單講激情「只活在當下和現在,並不想超越此刻;活在當下,享受片刻的特性」,我覺得她展現的非常好,甚至可以用藝術品般的美麗來形容。然而,為何一個如此瞭解與接受何謂激情的人,與完整的愛的距離卻是如此的遙遠。
我很好奇她為何恐懼?為何總是像渴望抓到尾巴的貓咪,卻又同時害怕著追逐時晃動而產生的影子?齊克果說過「靈性越少,恐懼也越少。」,我想正是因為她那獨一無二的直覺型魅力,才讓她不自覺地在接觸到「未知」之前便先行卻步。
愛的實踐
以前的我,總以為愛情的終點,就是能陪伴對方走到最後。後來才發現,相愛並不代表擁有,有時候正是因為相愛,才會選擇分離。
《愛的藝術》裡有一個讓我很喜歡的觀點:愛不是佔有,而是尊重。這句話看似簡單,卻比想像中困難太多。
人總是很容易把自己的期待與想像,包裝成愛。希望對方改變,希望對方留下,希望對方成為自己理想中的樣子。可真正成熟的愛,也許並不是試圖改變誰,而是在理解對方之後,依然願意溫柔地看待對方。
而那種「願意理解,也願意跨出那一步」的時刻,我覺得其實很接近幸福。
「愛真正的價值,不是被愛,而是學習怎麼去愛。」
《愛的藝術》的核心,在於它不把愛視為命運,它認為愛並不是「遇見對的人」之後自然發生的事,而是一種需要耐心、成熟與勇氣的能力。
真正愛一個人,意味著你必須不斷面對自己的自私、焦慮、控制慾與不安。你會發現自己並沒有想像中成熟,也會發現人其實很難真正理解另一個人。但也正因如此,當某一天,你終於能夠不那麼害怕失去、不那麼急著證明自己,而只是單純地希望對方能好好活著時,那種感覺反而會讓人非常平靜,深刻且長遠。
而我想,那也許就是我真正感受到幸福的時候。
與她共處的三年間,我覺得自己很幸運,也很幸福,能夠在這段暫的時光裡實踐自己對於愛的理解。分離之際,她淚眼婆娑:「我不知道自己為甚麼還是這樣,為甚麼終究還是會選擇離開你,但我第一次知道,原來當拋棄別人的那一方也能如此發自內心的難過。」
「正因為我了解妳,所以早就知道妳最終會做出這樣的選擇;也正是因為我愛妳,我才會在開始和結束時,都支持妳的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