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講求自律的長期主義〉2026-05-11
在聽說我有在跑步,或者幾年內維持每天寫作時,很多人會很快用一種「很自律」或「很有毅力」的方式來理解我的生活。雖然對他們來說,這像是一種帶有佩服語氣的稱讚,但我聽起來卻有點微妙,覺得裡面大概存在著不小的誤會。
從我自己的角度來說,我從來不會形容自己是一個自律的人。我從很小的時候就喜歡喝含糖飲料,而且也從來沒有關注過自己每餐吃了多少熱量。有些時候,明明告訴自己要早點睡,卻還是會不小心熬夜,導致隔天變得比較沒精神。
之所以有些事可以長期做下去、有時候看起來比較有耐心或恆心,往往只是因為,我想要做那些事,我能夠從做那些事的過程中得到快樂或成就感。我沒有覺得自己被某種「律法」約束,之所以我能夠做這些事,說不定反而是因為我「沒有自律」。
在別人的行為上,看到自己的痛苦
我們很容易會把自己對於一件事情的感受,投射到別人身上。如果在一個人的經驗裡,讀書是煎熬的、運動是疲累的、創作是一件需要絞盡腦汁的事,那他就很容易會覺得,長期這麼做的人一定是在忍耐痛苦。
就像有些人會說:你整天和這些小孩相處都不會發脾氣,真的「很有愛心」。之所以他會這麼說,是因為他覺得如果是自己一定會發脾氣,要不是很有愛心,不可能做到這樣。可是另一種他沒有想到的可能性是:那些對他而言難以忍受的狀況,對我而言本來就不是什麼問題。
那些在他看來「沒秩序」、「令老師頭痛」的情況,對我來說是孩子們自在玩樂的模樣,令人感到充滿朝氣;相較之下,那些在大教室裡死氣沉沉地寫考卷的畫面,反而會令我感到沮喪。
而這種沮喪,同樣是我自己的投射,因為對我來說,整天考試是一件比較無聊的、自我勉強的事,所以直覺地相信,孩子們也不會想要這樣。
不是只有「痛苦中勉強」才有價值
這裡,浮現出了一個耐人尋味的差異。社會似乎有一種慣性,將「值得稱讚的事」與「令自己痛苦」聯結在了一起。就像《聖經》裡的約伯,人們似乎會認為,一個人的處境愈困難,當他「用毅力與忠誠克服難關」,就值得被給予愈高的道德評價。
但對我來說,在痛苦中勉強自己並不使人變得高貴,反而使得我們和自己的感受與習性產生隔閡。相較之下,如果一個人基於自己的生命經驗,累積出了一種喜歡閱讀、熱愛運動、願意關注公眾議題、樂於陪伴與傾聽孩子的習性,在我看來,應當更有價值才對。
因為在這裡,「我想做的事」、「文化認為有價值的事」、甚至「對社會有益的事」開始重疊在一起,社會與個人、外在目標與內在感受和諧地共舞。這種狀態比「艱苦但高尚」的傳統道德更有可能長久維持,我們也才可能更真誠地去推薦這種生活風格,去成為一種真正令人感到可欲的模範。
長久執行一件事情終究有其不輕鬆的面向,但這不代表所有的「長期執行」都需要伴隨自我對抗。作為一種有著數十年壽命的物種,我們終究會在生命中,不知不覺地「堅持」很多事。那些行為無關自律,關乎你如何在實踐中,活成你自己。



















